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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文教卫生事业

2021年03月27日 15: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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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巫山县的文化教育及医药卫生相当落后,1950年始,中共巫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巩固新生政权的同时,着手整顿教育卫生事业。

一、整顿教育事业

解放初,私塾仍然存在。1950年4月,县人民政府强制撤销距公办学校7.5公里内的私塾,其余私塾由当地公办学校进行领导改造。

解放前,巫山中和镇第一中心国民学校附设幼稚园,设2个班,教职员3人,招收幼儿31人,解放后,改幼稚园为幼儿园,附设于南峰小学。1950年,幼儿园招生两个班,有专职教育员2人,幼儿73人。1956年,幼儿教育开始向民办发展。1958年,全县有城关幼儿园,抱龙小学、培石小学、铜鼓小学附设民办幼儿班。农村单设幼儿班531个,入学幼儿6956人。

对于小学教育,推行五年一贯制,实行秋季招生,并改初级小学为民办。教法上,按单式分组、复式编组、弹性编组,并分设全日制、半日制、早(中、晚)班制等教学形式,巫山县多数教师教法采取“注入式”、“填鸭式”,个别教师甚至采用组织儿童对低差生进行斗争审判之法。课程设置上,取消公民、党义、童训、军训等,改上政治课,算术加授珠算,国语加授应用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历史》、《人民解放军英勇斗争的故事》为临时教材。1952年,县人民政府文教科对高、中山教育状况调查后,发展一批公办村校。同年,全县实施五年一贯制教育的学校共58所64个班,学生2330人次,学龄儿童入学率为21.6%。1956年,民办小学迅速发展,全县达137所,占小学总数的一半。教育宗旨为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民国时期,中学考试与小学无异。初中毕业考试为省会考,科目为国语、数学、理化、历史、地理、外语等科。1949年12月10日,县立初级中学复课,取消公民、童训,代之政治、常识,每周授课30小时,学生流动数量大,辍学现象突出。1950年初,采用补招办法,在校学生158人。同年11月2日,县立初级中学改名川东区巫山中学。1953年1月,更名为四川省巫山初级中学,学制三年,课程设语文、数学(分设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生物(分设植物、动物、生理卫生)、地理、历史、中国革命常识、时事政策、外国语、体育、音乐、美术等,每课时45分钟。

1950年,巫山中学附设初级师范,学制三年,课程设语文(含语文教学法)、数学(分设代数、算术、平面几何及算术教学法)、物理、化学、自然、(分设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卫生及自然教学法)、地理(含地理教学法)、历史(含历史教学法)、政治(分设中国革命常识、时事政策)、心理学、教育学、体育(含体育教学法)、学校卫生、音乐(含音乐教学法)、美术(含美术教学法)、参观实习等。教育宗旨: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方法,培养具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初步基础、中等文化水平和教育专业的知识技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教育事业服务的初等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师资。1952年,初级师范停办,部分学生并入奉节师范,部分转入普通中学。

广办农民夜校及文化识字班。1951年,全县成立农民夜校学习班47个,入学农民367人。举办各种文化识字班119个,聘请小学教师114人,有学员29350人。1952年,根据中央“积极地有计划地扫除农民中的文盲,并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的方针,全县各级成立以宣传、文教、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及武装民兵、常年民小教师、完小教师等组成的冬学委员会,要求60%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参加学习,掀起扫盲高朝。1953年1月,全县抽调小学教师35人,培训扫盲教师108名。到2月底,全县有109个村办冬学班259个,8613人参加学习。是年,大溪乡四龙村冬学受到省人民政府嘉奖。因村干部流动性大,教师缺乏扫盲经验,扫盲成为“年年上冬学,年年从头学”的状况。1955年,县、区、乡各级指定专人负责巩固冬学成果。

1952年春,县工会联合会筹委会创办城关镇职工业余学校,设6个班,吸收小学以下文化职工393人。是年,全县共办职工业余学校3所,学员348人,占职工总数的36.59%。1953年秋,学校按中级班和普通班分早班和晚班教学,中级班以写作为主,普通班以识字为主,学员为搬运、驳渡、建筑工人,共144人。1954年3月,成立城区机关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设中级、普通各一班,采用速成识字法教学,开设语文、算术两科,学员88人,全期行课22周,要求中级班学员会写成段的话和简单的书信、笔记和用整数、分数计算各种数字,普通班学员识字1000个左右,能计算100以内加减乘除和四则混合运算,并能运用各种括号计算。

改造原有教师,培训社会知识分子,充实公办教师队伍。同时采用培训村干部兼任民校政治教师办法,发展民办教师。1953年,举办师训班,录取128人参加短训,分配到小学任教。是年,全县有小学教师487人、中学教师22人。1956年,中学师资不足,巫山县遂从小学中选拔中学教师。同年,县人委分批训练民办教师,时间最长10天,最短3天。同时,采用“公办教师带民师”的办法,培养民办教师571人。

1950年暑假,县委举办“教育研究班”和“青年学园”,集中全县教员学习32天,主要内容为《社会发展史》及时事。1952年,县文教办举办“速成识字法实验班”,集训学员40人。1954年,培训冬学民办教师276名,主要内容为教法、政治。1956年,县文教科开办全县第一期普通话训练班,历时24天,培训师资67人。同年,开办初级函授师范学校,设语文、算术两科。采用“函授通讯”及面授等方式教学,下设7个辅导站,招收学员196人,占全县小学教师的35.1%。

1952年,各区设专职辅导员,巡回各校,指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1955年,县文教科在全县推广“谈话法”鼓励教师灵活掌握教学环节,适当使用直观教具。1956年,成立县教学研究室,负责指导全县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组织全县教师总结教学经验,并评选优秀教师12名。

二、整顿卫生事业

1949年12月,县卫生院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名县人民医院。1950年,始在区乡陆续建立联合诊所。1952年12月,成立县妇幼保健站。1956年,成立县卫生防疫组,时全县联合诊所达14所。1958年,全县33个乡均设有联合诊所。同年9月,农村建立医疗预防保健网,并在县城开办卫生学校,招收学员30人。至年底,全县共建公社卫生院24所、大队医疗保健所65个、生产队医疗保健站150个。

解放初,中医保留个体营业形式。1951年,成立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组织以中医为主体的“巡回医疗组”及“联合诊所”,协助人民政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同时,对个体营业中医进行资格审查,发给营业证书。1956年,县、区、乡卫生院吸收部分中医人员,相应设置中医科室,鼓励有经验的老中医带徒。1956年,专业中医人员发展到81人。

1953年,成立县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始对国家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同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对贫苦农民与市民医疗减免费暂行办法》,规定公私医院按全年业务总收入的5%~10%,作为贫苦农民和市民医病的减免费用。

县人民政府采用低息贷款办法,扶持中药材生产。同时,亦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下乡指导药材生产。1956年,从外地引进玄参、白术、生地、忍冬等21个新品种栽种成功,同时将独活、贝母、杜仲、厚朴、黄芪十多种野生药材转为家种。

解放前,除部分中医自采自制中草药外,均由私人经营。迄1949年,全县共有中药店51个。解放初期,人民政府对药业实行保护政策,仍由私人经营。1953年后,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迄1956年,全县五十余家中西药店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同年5月,成立县药材经理部,并在县城设立中药批发、零售两个门市部,中药材收购由药材经理部委托供销社代购。

解放初,西药属国家计划管理,由国营企业统一购销。1953年,西药由县供销社日用杂品批发站经销。1956年,成立县百货公司,西药遂划归经销。1957年,全县销售西药金额达85029元,利润6967元。

1951年,县卫生科根据中央卫生部、内务部指示精神,抽调药品管理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查禁贩卖毒品的工作,并对各医疗单位、中西药店的麻醉药品进行全面登记造册,限制使用。1954年,核发《麻醉药品许可证》,并规定麻醉药品设专柜,由专人管理,专人审批。1956年,贯彻中央卫生部《关于抗生素类药品管理原则的通知》及《关于管理毒药、限制性剧药的暂行规定》精神,巫山县对盘尼西林、杜拉西林、链霉素、氯霉素、金霉素、肝精等药品,逐一进行消耗登记。

人民政府拨出专款,增加痘苗种类,扩大接种对象。1954年,为消灭全县计划免疫空白,以高山边远区为重点,于春秋两季开展接种工作,全县共接种牛痘苗33732人,注射白喉类毒素1645人。

1952年,巫山县成立防疫委员会,下设10个区级分会,13个段卫生小组,并在城区召开3000人的大会,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同时,县文化馆、卫生院、卫生协会等部门利用黑板报、街头广播、街头剧、幻灯、图片展览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的意义。同年2月,全民动手消灭“五毒”(蚊、蝇、老鼠、跳蚤、臭虫),至8月底,全县共灭鼠27018只,疏通污水沟1475米,清除垃圾5440担,取缔不合卫生规则的厕所20个,改良修补厕所71个,城区饮水消毒2.16万担,消灭大量的蚊、蝇、蛆、跳蚤、臭虫。

1953年,县防疫委员会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同年5月,县人民政府颁发《爱国卫生运动的布告》。夏季,全县开展卫生大扫除,农村重点打扫厨房、厕所、猪圈、牛栏等,城镇主要清除垃圾、阴沟、污水沟、杂草等。1956年,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防疫部门设钩虫病防治小组,组织全县26名中西医务人员,分成4组,对759户3336名农民进行抽查,感染率最高66%,最低28%,全县患者约12万,治愈1603人。

建立妇幼保健机构。1953年始,农村、厂矿、企事业单位普遍推行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政策,实施“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妊娠期调轻不调重,临产期调伸不调弯,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劳动保护措施。

1951年,根据中央《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健康的决定》,学校成立卫生保健委员会,负责指导、改进、检查学校的保健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卫生教育。中学指定女教师负责指导女生的保健工作。1956年春,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消灭蚊、蝇、臭虫、虱子和老鼠等传病媒介,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来源:县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 陈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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