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身份补缴
受理延期的补充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办事大厅人员聚集,做好个人身份申请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按照《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近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调度的通知》(渝社险发〔2021〕41号)《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快速受理补缴业务的通知》(渝社险发〔2021〕4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补缴:以下岗失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离开我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人员等申请补缴以前年度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续缴:曾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征地类养老保险(即原征地养老保险、不规范征地养老保险、库区移民养老保险、新征地养老保险、宅基地复垦养老保险)等人员接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欠费、跨省转移未办结的人员也可申报接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线下申报:接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县社保大厅申报办理,个体工商户补缴向社保中心个人参保科209室申报,退役军人、离开我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人员向社保中心个人参保科207室申报,征地类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续缴向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申报。
2.线上申报:在“重庆人社”APP、“重庆人社”“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的“社保补缴预登记”进行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巫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