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重庆警方征集赵月红等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发布时间: 2021-10-08 来源: 巫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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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107专案组
关于征集赵月红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重庆市公安局异地用警,成功打掉了巫山县以赵月红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月红(男,绰号“红哥”,50岁,重庆市巫山县人)、徐申(男,39岁,重庆市巫山县人)、王洪贵(男,绰号“多吉”,40岁,四川省丹巴县人)、谭文相(男,绰号“相娃子”,49岁,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人)、许开凤(女,绰号“凤姐”,51岁,重庆市巫山县人)、许开才(男,57岁,重庆市巫山县人)、格绒绕迫(男,绰号“格桑”、“桑哥”,四川省丹巴县人)、仁文彬(男,绰号“阿郎”,45岁,四川省丹巴县人)、刘兴军(男,45岁,重庆市巫山县人)、杜明鹏(男,36岁,重庆市巫山县人)等十余人已被抓捕归案。经查,该团伙长期在巫山城区及周边区域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为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依法惩治黑恶犯罪势力,铲除其经济基础及幕后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机关号召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自通告之日起,凡是遭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及相关知情人,均可通过电话、信件、微信等形式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自通告之日起,凡曾参与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应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自通告之日起,对于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的,隐匿、转移涉案资产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毁灭证据的,订立攻守同盟或妨碍证人作证的,特别是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身份严格保密,对于举报的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视情况予以奖励。举报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重庆市沙龙路二段1058号刑警支队)
附:主要犯罪嫌疑人照片
赵月红
徐申
王洪贵
许开凤
许开才
格绒绕迫
仁文彬
谭文相
刘兴军
杜明鹏
责任编辑:陈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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