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露 罗彬 报道
8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召开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工作推进会。
会上,集中观看了电梯安全事故警示案例视频,通报了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开展情况,并传达学习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相关内容的通知。
会议指出,当前,全县上下正深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工作,是顺应群众期盼、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特种设备的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整改。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确保电梯安全。
据了解,《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是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十年以上的电梯以及其他场所使用十五年以上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论确定电梯继续使用或者进行改造、修理、报废,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对应该开展安全评估的电梯未实施安全评估,或者未按照安全评估结论采取相应措施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