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重庆确定为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四个试点地区之一。8月19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试点要求,部署安排全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越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县人大副主任朱宏祥在巫山分会场参会。
此次会议采取“主会场+分会场”的方式举行,除主会场外,共设有38个区县(自治县)分会场,208个二级乡镇分会场,共2200余人参会。会议通报了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基本情况,并对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备工作进行了讲解和业务培训。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为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建设提供了准确、权威、安全、及时的数据来源。2021年3月,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第一期)宣布建成并正式对公众开放。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于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实现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初步集成,在重庆人大官网首页上开辟了“规范性文件”栏目,将市政府、区县人大、市政府部门、区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择备案审查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的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作为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试点地区,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优化升级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统一的技术标准,建设涵括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数据库。按照要求,试点地区将在今年年底初步建成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最终汇集为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子库,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全覆盖”,为全国其他地方开展数据库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形成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试点方案已书面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并报经市委同意。
王越表示,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抓好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实践,是发挥信息化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提高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涉及全市三级人大、政府以及市监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等多部门,包括文件清理、集中报备、数据共享、数据库开发等多环节。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准确把握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实集中清理、摸清文件底数;延伸备案审查平台,强化数据共享;统一建设标准、推动管理规范。
王越强调,此次试点工作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而且政治性、法律性、技术性都非常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确保形成合力;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巩固试点工作成果,把“严”“细”“实”的要求贯穿试点工作始终,又快又好完成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记者 侯月 (根据重庆人大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