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露 罗彬 报道
5月26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大昆主持召开我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会,总结2020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相关工作。
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我市2021年1季度脱贫攻坚信贷工作情况的通知》《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县金融事务中心对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据了解,2020年,全县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4009户次4.84亿元,户均3.46万元,获贷率57%,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截至2021年4月底,全县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4429户次5.04亿元,户均3.49万元,获贷率为58.58%。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乡镇(街道)要认清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贷款用途监管力度和逾期风险防控力度。县金融事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会同乡镇(街道)、承办银行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切实保障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要把握政策,再添措施,切实发挥效用。准确把握小额信贷政策,精准落实中央、市级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保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在支持对象、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方式、风险补偿机制、贷款用途、续贷展期等方面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准确掌握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即支持对象、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贴息方式以及实施时间;持续规范小额信贷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确保小额信贷用途规范。同时,要持续防范小额信贷风险、持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会议强调,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是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致富、防治返贫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脱贫人口融入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考核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好风险防范与发挥小额信贷作用的关系,切实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