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巫山安办〔2021〕24号),正式启动开展巫山县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
3月11日,重庆市电力公司印发了《关于深化触电防治和开展“安全用电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电经法〔2021〕2号),3月25日,国网巫山县供电公司经反复讨论研究,确定了6个乡镇的创建工作目标,并同步印发《关于深化触电防治和开展“安全用电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电山办〔2021〕7号)。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管安全常务副县长就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汇报,主动对接县应急局、县经信委,协调达成创建工作一致意见。下一步,国网巫山县供电公司将承办创建工作启动会,与6个乡镇签订创建协议,明确供电企业和乡镇政府职责,按创建目标全力推动,确保务期必成。(通讯员:解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