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委、商务委以及高唐街道、龙门街道发布了关于巫山县城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及宰杀的通告。
即日起,我县城区实行活禽‘集中交易、定点宰杀、统一检疫、白条上市’的管理制度。禁止在城区内的农贸市场、餐饮、超市、门店等公共场所从事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
今天上午,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内重点超市、销售禽类的餐饮门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明确要求经营户禁止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行为,严查市场活禽交易区关闭情况,并制止流动摊贩入场销售活禽。同时在发放宣传单,引导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自觉参与,有效维护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据了解,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还将加强市场的日常巡查频次,严查偷摸活禽交易及宰杀,坚决杜绝问题的反弹。后期还将落实高唐、龙门街道的属地责任,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做好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及宰杀规范工作。
(记者 何帮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