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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也叫抢拍。抢拍下来的镜头,因其独特的视角,带给人们的往往是意想不到的精彩与视觉冲击。抓拍要对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空间动态的人或物进行仔细观察,才能敏锐地捕获个性鲜明的状态。摄影技术的抓拍因人而异,要抓拍到期待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道路监控自动抓拍与摄影抓拍最大的不同,在于去掉了人为因素与不确定因素。程序一旦设定,设备就会自动化运作,全天候、不间断。有人形象地把它称为电子警察,其优势在于取证精准,通过在同一时间不同角度的定位,抓拍不同角度的多张清晰照片固定证据,让交管部门免除了取证难的困扰。
其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在2003年便已颁布实施,并通过2007、2011年两次修订。大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者并非不知晓道路交通法规,而是心存侥幸、钻空子,知法犯法。他们知道,全路段、全天候不间断地有交通警察只是理想化状态,不可能是现实。正因为此,便有了侥幸心理。道路监控自动抓拍弥补了这个缺陷,24小时视频巡逻也有效地解决了“查处难”的问题。
近期,我的三次经历,真切感受到了在城区实行道路交通监控高清抓拍后人们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意识正在发生逆转。第一次,因到附小参加一个会议,刚出校门,遇一好友驾乘摩托车而至,因行走方向一致,便招手示意顺带。朋友停下车,告知我,没备用头盔,干脆把车让给我自己骑过去,我很理解,也很感激,因自己没有带摩托车驾驶证而谢绝了。第二次,乘坐出租车到东转盘办事,到点的地方刚好是公交停靠站点,出租司机主动解释,不能占用公交停靠站点上下客,于是继续前行到公交站点前10米开外才停车;第三次,自滨江路乘坐公交回家,途经多个站点,都是上下客完毕后稍作停留便发车了,哪怕车厢内空空如也,因为公交车待客时间也有了明确规定。三次经历的欣慰,缘于驾乘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也缘于抓拍的威力。
事实上,即使有了抓拍设备,知法犯法、我行我素者依然有之。目前,我县城区安装高清抓拍监控设备60余台,覆盖了全城区主要路段,从10月8日抓拍设备正式运行以来,已有2000余车次因此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只是手段,规范秩序才是目的。对于抓拍结果的运用,既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等多渠道予以曝光,配合法律的宣传与普及,培植公众的规则意识;还要加大教育与处罚力度,形成震慑,让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者,真正敬畏法纪并逐步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
必须明白,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只是规范交通行为的一个切口,要真正形成规范有序的城市交通大格局,还需要不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不断加大道路建设及整改力度……毕竟,“天眼”的监控功能也好、抓拍功能也罢,都只是实时状况的影像记录,要从现实中、从影像中精准地发现问题、扎实有效地解决问题,离不开执法部门的扎实工作,也离不开社会的广泛认同与助力。(谭发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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